第32046803号“自卫”商标无效宣告案,争议商标恶意注册,智信禾非诉团队成功无效该恶意商标

2026-04-09

 

【案情简介】

秦皇岛鸿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被申请人)在2018年7月4日在第10类振动按摩器等商品上申请注册自卫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并于2019年4月14日获准注册。该商标核准注册后,被申请人向多家情趣用品网店发起商标恶意侵权投诉;此外,被申请人还在3、5、10、14、20、35、38、40等多个类别上申请百余件商标,其中既包括林肯、速8、如家等知名品牌,也包括自慰、阴经、烟管、潮女、超仙;等多个电商平台的商品关键词。我方援引《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三)项的相关规定,对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知局审查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不具有申请注册商标应有的正当性,争议商标的注册已构成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律师点评】

2019年修订的《商标法》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传统囤积商标的行为,但由于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以及打击传统囤积商标的力度加大,使得恶意注册人另辟蹊径,即通过申请电商平台的商品关键词为注册商标,并针对不特定的电商网店进行恶意知识产权投诉/诉讼,向多个被投诉网店商家索取和解费来牟取不正当利益。国知局再次铁拳出击,适用《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打击此类新兴的恶意注册行为,使得恶意注册人无处可藏,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发邮件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