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直播亦可构成“替他人推销”

2026-04-07

在数字经济浪潮中,平台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层出不穷,但其商业行为能否获得传统商标分类体系的保护,一直存在争议。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虎牙”商标撤销复审案作出的终审判决,便首次在商标撤销复审案件中明确:游戏直播平台的相关商业运营行为构成第35类“替他人推销”服务。

 

基本案情

广州虎牙公司注册在第35类“替他人推销”等服务上的第15842056号“”商标,被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广州虎牙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在在指定期间内“替他人推销”等服务上进行了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对其在上述服务的商标注册上予以撤销。

广州虎牙公司不服被诉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广州虎牙公司提交的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诉争商标于指定期间在“替他人推销”等服务上进行了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判决驳回广州虎牙公司的诉讼请求。

广州虎牙公司不服,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推翻了一审判决,认定虎牙公司游戏推广等行为确实构成了“替他人推销”服务。

二审法院认定

二审法院在判决中指出,《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第35类“替他人推销”服务是指,为他人销售商品或服务提供建议、策划、宣传、咨询等服务。

本案中,广州虎牙公司提交了其与多个游戏研发方/代理方签订的《游戏推广运营合作协议》《合作游戏确认单》以及相关游戏在“虎牙直播”APP中的下载页面、评论、攻略及相关录屏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结算确认函及发票等证据。这些证据证明,广州虎牙公司利用自身流量与用户资源优势,通过游戏直播、提供游戏下载及论坛、组织推广活动等方式,对合作游戏进行了宣传推广,从而提升合作游戏的下载量及充值量,并获得游戏收入分成。

法院认为,这些行为属于为他人销售商品或服务提供策划、宣传等服务,因此在核定的“替他人推销”服务上对诉争商标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据此,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决定、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决定。

笔者观点

本案中,广州虎牙公司得以维持其在“替他人推销”服务上商标注册的关键,在于提交了多份形成完整证据链的关键材料:

首先,其与游戏研发方/代理方签订的《游戏推广运营合作协议》,该证据明确了其作为推广运营方的法律定位;

其次,游戏分成结算单等证据证明了其收益与推广效果直接挂钩;

最后,通过游戏下载页面、互动评论、游戏攻略及经过可信时间戳认证的录屏等证据,完整呈现了其具体的推广行为。

这种“流量-推广-分成”的商业模式,虽然依托于互联网直播平台这一新兴载体,但其本质仍属于为他人(即游戏开发商/运营商)销售商品或服务(即游戏)提供策划、宣传等辅助性服务。法院的认定精准把握了其商业实质,未因载体的新颖性而否定其服务属性的本质。

本案为判断游戏直播平台的相关商业运营行为是否构成“替他人推销”服务提供了清晰的审查框架:“合作-分成-推广”,“合作”即关注双方的法律关系定位;“分成”体现服务的对价与价值实现机制;“推广”证明服务的具体实施过程,为各类互联网平台企业在第35类服务上的商标保护提供了明确指引。

该案入选北京法院2024年度商标授权确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是司法实践对平台经济商业模式的积极回应,对直播、电商等行业的商标保护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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